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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章 想要一个小宝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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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现在说,是不是太晚了?”他的语气危险,逼近她,惑人的眼珠透出股诡邪的异彩,就像一个骇人漩涡一样,在九九头顶上卷着。

    九九一愣。

    兰仲文微微一笑,低下头来,与怀中人唇齿交缠,他的吻热切而缠绵,九九晕乎乎地回应着,沉沦于潆洄的兰花香中。

    他吻着吻着,手伸进了她的衣服里面,九九惊得睁开眼睛,淡静如海的眼珠凝视着他,“别闹,起来了。”

    兰仲文轻轻摇头,离开她的唇,气息粗重,“九九,我想。”

    “不行,会怀孕的。”

    “不怕,怀孕了我们就早点结婚。”他的声音暗哑,带着朦朦胧胧的*,“说实话,我已经等不及我们毕业的时候了,我现在就想跟你结婚,然后可以住在一起,照顾你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现在不就住在一起吗?”

    兰仲文点头,眼中荡出潋滟的温柔,“虽然我们订婚了,但是同居对你名声不好的,尤其是我们还睡在一个房间。”

    “没事,只要我们最后结婚了,就可以杜绝那些闲言碎语了,而且咱们订婚前,我早被传跟你发生关系了,我早就没名声啦,也不在乎什么同居的流言蜚语了。”反正,她相信兰仲文是不会不要她的,不过,他要是不要她了,她还真的不知道此生还能去喜欢谁。

    全世界都知道他们发生关系了,订婚了,同居了,要是有天真的分手了,除非躲到一个没人的地方,才可以重新开始吧。

    要是他娶了别的女孩子,她就会变成全世界最大最大的笑柄了,到时候一定有人传她以前怎么倒贴兰家小子,结果最后还是被人家不要了,还被人家睡了什么等等的,一定会骂她不知廉耻,自作自受的。

    “我也不在乎,我就是想早点跟你结婚了,然后可以要个孩子。”

    “你才几岁啊?就想要个孩子了?”九九笑他,才20岁,这未免也想得太远了吧。

    “因为我想顺其自然,该有孩子的时候,就自然有了,而且,我也好奇我们两个人结晶出来的孩子,会长什么样,九九,你说我们两个人的脸,凑到一个人身上,是什么样子的?”

    九九认真想了下,想不起自己的样子,还去拿了个镜子照一照,在仔细端详了下兰仲文的脸,蹙眉思考。

    “还真是想象不出来啊。”良久,九九龇着牙,“不过,孩子要是照着咱们两的样子生出来,无论像谁,都应该长得不错吧。”

    “有道理。”兰仲文赞同,“所以九九,我们生一个吧。”

    “那不行。”九九拒绝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?你不想看到咱们的结晶吗?”其实,他想世间的万物自然循环,第一个孩子的到来,不要去抗拒,也不用刻意避着,就那样以最自然最美好的心态,迎接孩子的到来。

    而且因为九九的父母亡故,萧家的人跟她又不亲,他怕九九除了自己,就没有一个特别亲近的人了,如果生了一个孩子,那么她多少会有一些寄托,否则到时候九九父母的尸首找到了,怕她又受不住打击。

    女人都是要通过孕育孩子,才会真正变得成熟能干,懂得父母的艰辛,也懂得要为孩子创建未来,知道活着并不是只有喜怒哀乐,还有肩上的家庭和未来,虽然压力大,也好过一辈子浑浑噩噩,像个小女孩一样长不大。

    每个人,都不可能无忧无虑一辈子的,有舍有得,要自由,就必须放弃家庭,要家庭的温暖,那么就要甘愿束缚自己。

    九九依赖性重,恋家,她不是一个适合独居的人,不想成家的人,必须拥有男人和经济能力和女人的心细精干,一个人可以做两个人的事,才不至于活得邋遢或者潦倒。

    而只能兼顾一样的人,最好是选择一个互补的人成家,相互扶持,两个人的力量总比一个人来得强,病了有人照顾,累了有人哄,节日可以出去约会,吃饭的时候,也不必时时刻刻约朋友,身边有一个永远陪你吃饭的人,干什么,都不会孤单。

    兰仲文虽然可以一个人兼顾两个人的事,但比起自由,他更贪婪九九给的温暖,父母给了他破碎的童年,16岁以前,他如水中浮萍,飘飘荡荡,不知道在哪靠岸。

    16岁以后,他遇见了一个想照顾的人,而童年的阴暗和母亲的死亡,令他更有一点执着,那就是要永远对自己心爱的女人好,不会再重蹈父亲覆辙。

    当年,他看上了母亲,却没有为母亲的未来考虑过,那么美丽的女子,若是真的爱,怎可以用自己的私心困住她,导致出世的自己和母亲,一个苦一个伤,一个从小没有得到家庭的温暖,而另一个,忧郁了前半生,客死异乡于后半世。

    爱一个人,如果无法给对方幸福,那就放了对方,而如果选了对方,那就真心交付,不要总想着什么分手什么不幸福什么在不在乎,幸福是自己创建的,而未来在自己手中,只要彼此有恒心,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挡住漏进来的幸福光阴。

    今生,他选了九九,就决不负她。

    “可是,我不想那么快有孩子。”九九神色凝重,“我觉得我自己都是个长不大的孩子,如果现在生了,我也带不来。”

    20岁的年纪,如何去承担一个母亲的责任?她连自己都照顾不好,如何去照顾一个时时刻刻需要人盯着的婴儿?不知道别人可以办到不,但九九是办不到的,而且她的耐心有限,如果成天对着一个孩子,丧失所有自由,可能会很压抑吧。

    “九九,你觉得我会指望你带孩子吗?”兰仲文忍俊不禁,摸着她的短发,眼神温柔,“以你的智商,我怕孩子给你教笨了。”

    “滚。”九九瞪了他一眼,“人家说正事呢,居然这么损我。”

    “真的,生了孩子肯定是我来教,给你教,我不放心。”他忍着笑,这话还真不是开玩笑的,忘一给她教,她一定会把宝宝当成洋娃娃一样玩的,太可怕了。

    “那更不行,要是给你教,宝宝跟你关系好,你们两一起欺负我怎么办?我现在还没嫁给你,你就这么欺负我了,天天侮辱我的智商,要是以后结婚了,我不是得被你们两一起压榨死?”

    “那肯定是不会的,欺负谁,也不能欺负自己老婆不是?”他长臂一捞,把九九揽进怀里。

    九九的嘴角不自觉上翘,拍开他,躲进被子里,“切,我看你是天天说我,就没有消停过。”

    “哪有?我明明是宠你宠得不得了好吗?你叫我做什么事,我哪件不是乖乖去做了?喂,萧九九。”他把被子拉下来,九九已经闭上了眼睛,呼吸均匀,他挑着眉,揭穿她,“你这是在装睡吗?”

    九九没回应,嘴角的笑容浅浅的,怎么掩都掩饰不住。

    “我看见你笑了,别装睡了,不然……”他话说到一半,手伸进被子里,惹得九九惊叫了一声。

    九九踢开被子,双手交叉挡在胸前,恼羞成怒,“混蛋,你……”

    “哼哼,叫你装睡,不过手感还不错。”兰仲文得意大笑,见九九瞪着他,他挑了挑眉,靠在九九耳边,就像个调皮的孩童,在她耳边轻轻说着什么。

    九九的脸越听越红,最后狐疑地看着他,“是不是真的啊?按摩了就会比较大?”

    兰仲文点头,“顾融说的,应该不会错。”

    九九吃惊,“你还去请教他了啊?”

    “没有,是他们在学校说的,我就是听到了,然后就记得了。”男孩子聚在一起,无非是谈论这些问题,这无关猥琐不猥琐,不过是男孩子天性对女孩子的好奇,基本上不好奇的,都不正常吧。

    虽然他对这种话题挺无感的,但他好歹也是个有媳妇的人,该听的话,他当然一字不落的留意了。

    他的性格老成持重,从容冷静,但这不表达他就是圣人,他喜欢九九,跟个正常男孩子没有区别,一样会渴望她,好奇她,想得到她,占有她。

    “哼哼,你现在是什么话都敢说了,都不害臊了。”九九眉目含笑,指着他的鼻子控诉,想当初,他一听到例假,就脸红得要滴血,想当初,她不小心看到他光裸的身子,他耳根子都红透了,而如今,他说起闺房秘话,都完全不会害羞了。

    原来不止女大十八变,男大也照样十八变,自从九九病好了以后,她就发现兰仲文没脸没皮了,各种诱导她不说,还把各种闺房秘术和姿势告诉她,告诉了还不算,还要和她各种尝试。

    你妹的现在才发现身边睡了一头饥渴的狼,压力好大啊。

    “害臊什么?我们都是老夫老妻了,传授一点必要的知识给你也是应该的嘛。”他还自认为感觉良好,支着脑袋,笑容暧昧。

    “又是这句话,切,谁跟你老夫老妻了?婚还没结呢。”

    “都认识五年多了,还不是老夫老妻啊?你说咱们从14岁就认识,天天一起上学,彼此之间透明得一点小瑕疵都没有,我知道了这些事情,哪能瞒着你啊,是不?当然要和你分享了。”

    “得,你把我看透倒是真的,但我压根就没看明白过你。”

    “你怎么没看明白我了?”他支着脑袋,侧躺着面对她,姿态慵懒优雅。

    尤其是一张刀削斧凿般的俊脸,就像有某种魔力一般,一瞬间吸住了九九的眼球。

    九九满眼惊艳,不觉间把手伸到他腰上,搂紧,脸靠在他胸膛上,“我也不知道,我总觉得,我不了解你。”

    “是吗?那我怎么觉得最了解我的人,就是你呢?”

    “有吗?”

    兰仲文轻轻点头,眼珠湛然,“其实了解这个词呢,并没有那么深重,你看,我们生活在一起这么久,都没有矛盾。就是因为我能习惯你,你也能习惯我,我爱你,你也爱我,我包容你,你也包容我,所以我们才可以这么融洽生活在一起,但这一切融洽,也是了解的一部分,比如我了解你的喜好乐趣,喜怒哀乐,你也了解我的喜好乐趣,喜怒哀乐,这就是了解了,也是我们感情好的原因。”

    “是这样吗?”

    “你想象之中的了解,是指一个眼神,一个动作,就能洞悉对方的想法的那种了解?”

    九九点头,“难道了解不是那个样子的吗?”

    他把手伸到九九背上,轻轻拍着,一边哄她入睡,一边轻声说:“九九,这是不可能的,彼此又不是彼此心里的蛔虫,猜不到的,能猜到,是因为两个人在一起越来越久,生活习惯越来越像,导致两个人乐趣兴趣爱好全部融在一起,变成一种默契,一般生活久了,无论是恋人朋友,都会有。”

    九九似懂非懂得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他突然仰起身子,凝着眼眸看她,“九九,我知道女孩子都爱胡思乱想,但是我警告你,有什么不开心的事,或者不满意我什么,要立刻告诉我,如果你想我们感情越来越好,就要有什么说什么,别藏在心里,好吗?”

    他最怕九九乱想了。

    有时候,他也不明白女孩子是什么构造,为什么可以那么敏感,一个细微的动作,一个细微的表情,可以联想到那么深那么远的问题,其实男孩子们的心理特别简单,基本上他们做什么动作,目的就是单纯的想做什么事情,没有什么多余的心思,除非是一些心怀不愧的渣男,用心计来玩弄女孩子。

    以兰仲文的思维和智慧,足以在权势地位的大道上游刃有余地行走,但正因为他看得透太多东西,他反而喜欢九九这种纯净,每个人活着,都在不断的变强变强,最后才发现,保持如一的纯净很难很难。

    当你什么都拥有后,疲惫后,你开始想活得简单,权势阴谋使人变强,但一样累人,每天都有斗不完的阴谋,若是你不支撑着走下去,你就会被人挤压到悬崖,落入万劫不复的深渊。

    他的雄心壮志,只为了守候九九的纯净而存在,那么美丽的东西,一定要一辈子保存着,或许,这样纯净的心灵,活到60岁,看着还像20岁,拥有着别人可望不可即的动人灵魂。

    如果皱纹终将刻在额上,我们只能做到,不让它刻在心上。

    那晚,九九在他怀中睡得安眠,也许她是天生的幸运儿,与生俱来,就要无忧无虑的。

    小时候,父母为她撑起一个快乐的童年,没有家暴,没有吵闹,没有寂寞,没有烦恼。

    长大后,兰仲文为她撑起一个美丽的未来,风风雨雨,他自为她挡着,让她蛰伏于他身后,安稳无忧。

    次日,九九醒来的时候,发现客厅一片狼藉,地板上全是饮料瓶子,撒落的瓜子壳,零食空袋。

    显然是狂欢后的景象。

    昨晚他们四人在打牌,顾融跟大雄玩得太晚,就没有回去,睡在客厅,安岑跟吕颖是在客房里睡的。

    九九摇了摇头,撇见旁边的兰仲文皱着眉,知道他的洁癖犯了,这是好事,这证明,他要去打扫屋子了。

    他走到沙发前,光脚踢了踢顾融的脸,“起来了。”

    顾融睡着朦朦胧胧,抱住了兰仲文的脚,轻声梦呓,“小岑,你别走。”

    九九差点笑喷了。

    兰仲文也是一脸难掩的笑容,用力踩住他的脸,顾融大声惊呼,兰仲文一脸高深莫测,低头俯视他,“你的小岑叫你起来打扫屋子了,快点。”

    昨晚之前,他们还是兄友弟恭的舍友,今天大伙的本性就都露了出来,兰仲文其实跟上海大学那几个哥们关系都挺好的,他本性虽冷,但在男生的圈里,分外受欢迎,朋友圈广泛。

    样子长得好,对朋友照顾,仗义,性格高尚,不随意玩弄女孩子,不炫耀不浮夸,这样的男孩子,到哪都是男女老少通吃的对象。

    上海大学那几个舍友,各有各的特长,基本上都是属于优秀型的,大雄那样的虽然四肢发达,但好歹样子不错,身材健壮,忠厚老实。

    至于顾融,幽默界里一朵奇葩,样貌清俊,但凡他开口,都得把人逗得肚子疼,是众人之中的开心果,整体也是受女孩子欢迎的。

    顾融悠悠转醒,见到九九站在远处,阳光打在她脸上,她面容模糊,看不清她的容颜。

    那是谁啊?

    顾融皱起眉,发现自己怀里抱着一只脚,他的眼睛往上抬,一双探不出深浅的眸睨着他,不是兰仲文又是谁?

    顾融吓得立马松手,“老四你要吓死我啊。”

    那眼神儿,太可怕了吧?

    “一只脚就能吓死你?娇气,起来收拾屋子,等下带你们去转转。”说着指着他旁边的大雄对顾融说:“快叫醒他,一起收拾。”

    说完也不等顾融回话,走到九九身边牵起她的手,“九九,洗脸。”

    九九时刻不忘记自己是个精神病患者,她木讷地点了点头,跟在兰仲文身后进了洗手间。

    留下顾融一人石化在风里。

    安岑和吕颖也陆续醒了,有外人在,她们不好穿着睡衣走来走去,都换上了翩跹的连衣裙,顾融跟大雄在客厅扫地擦桌,她们见了,也帮着一起打扫。

    几人三五除二,把整个屋子收拾得焕然一新。

    房间里,兰仲文给九九打领结,他的动作缓慢优雅,九九穿着白色佯装,中分妹妹头,小书包,遮阳帽,乍看之下就像个即将要春游的小学生。

    兰仲文觉得特别可爱,笑意浅浅,在她额上印下一吻,“等下出去玩记得保持好静若处子的模样哈,别说话。”

    九九憨笑点头,“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兰仲文见她笑了,心情大好,慢悠悠给自己套上体恤短裤,他的腿又长又直,堪比模特,肌理分明,耸在短裤中,形状性感修长。

    对于他当着她的面换衣服这件事,九九好像习惯了,不会有尴尬之感,神情自然而平淡。

    他们走出房间的时候,所有人都准备好了,其中安岑和吕颖最是兴奋,终于可以出去转转了,她们来了香港这么久,还没去哪玩过呢。

    早餐九九强烈建议,带他们去吃有粤式特色的早茶,这是九九刚才在房间跟他商量的,其实就是她自己想吃吧,不过兰仲文没什么意见,粤式早茶确实是香港比较有特色的早餐文化了。

    一排人浩浩荡荡坐在茶餐厅里,围成一个圆,这时候的早茶还是自助餐型的,想吃什么点心,要自己去大型蒸框里拿,一个个装满食物的黄色蒸笼叠放着,分成十几二十类,价格不一,统一吃完计价。

    偶有装满黄色蒸笼的餐车从自己身边经过,看见喜欢的,也可以在餐车上拿。

    九九知道兰仲文比较喜欢吃排骨,她自己就比较喜欢凤爪,于是餐车从身边经过的时候,她扬手拦住餐车,刚想问桌上的人想吃什么,被兰仲文按住了手,状似无意地看了她一眼。

    差点露馅了。

    九九吓了一跳,收回手看着餐桌上的几人,几人顾着用茶水冲刷碗筷,并没注意到九九这个动作。

    兰仲文松了口气,换上笑容,问桌上的几人,“你们想吃什么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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